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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是怎么定义的?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7 10:32)    点击:528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无证驾驶是怎么定义的?

  无证驾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广义的角度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凡是不符合该规定的情形都应属于无证驾驶的具体情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及被吊销或暂扣驾驶证上路被规定在同一法条中,都要面对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及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惩罚。这两种行为比有驾驶证而未携带的情况要严重,在实践中惩罚的力度也比未携带驾驶证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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